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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公布了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,昆山网站建设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。第一次明确销售商品或服务的“措施”是付费搜索广告,而互联网广告则是“广告”,以使消费者能够识别广告。与此同时,付费搜索广告应该与自然搜索结果有明显区别。以前,广告的搜索是否属于广告还没有定论。
互联网广告管理的“暂行办法”是包括电力、搜索、昆山网站建设社会等互联网行业规范,提出的“措施”、医疗、药品、健康食品广告,都要在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特殊商品或服务、广告、未经审查、不公布的情况下进行。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,表示坚决支持,将切实遵守行业合作伙伴的要求,促进互联网广告产业和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。
以下是这些措施的全文: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
数量八十七
互联网广告管理的“暂行办法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行政会议,现予公布,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。
毛主任张
2016年7月4日
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
(颁布法令。2016年7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八十七届
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律”(以下简称广告法律)和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制定。
第二十条广告活动使用互联网,昆山网站建设应当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。
互联网广告的第三个术语,是指通过网站、网页、互联网应用,如互联网媒体、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或其他形式,直接或间接地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。
前款所称互联网广告包括:
(一)以文字、图片、录像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;
(二)销售货物或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;
(三)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偿搜索广告;
(四)销售商品、服务的广告,法律、法规、法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消费者展示所提供的信息;
(五)通过互联网媒介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商业广告。
第四,鼓励和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,行业标准的发展,加强自律,促进行业的发展,引导成员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依法、促进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完整性。
第五条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禁止生产、销售货物或者服务,禁止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广告。